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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在處理索取桌曆及簽名照的信件


有一些注意事項希望大家可以配合!!!!


  


1.簽名照及桌曆請分開寄信索取


因為兩者登記的檔案沒有放在一起,信封留存也沒有放在一起,更沒有在相同時間一起寄出


以上種種的沒有在一起,以致同時索取會造成處理上的困擾


之後若再有信件要求同時索取桌曆或是簽名照,我會擇一處理


     


2.索取桌曆請寄信封上面寫好你的姓名地址並且貼好30元郵票


新的索取公告已更新,仍然收到只有郵票沒有信封的、郵票只有貼5元的、只寄A4紙或美術紙的


沒有信封的,我先拿自己的信封寄出了


之後再有類似信件,一概不處理


  


3.桌曆一人僅限索取一份,並且嚴禁轉賣


先前第一波寄出,其實發現了""很多人""重覆索取,


只是因為地址、姓名的不同,算是一點公告時的小漏洞


依照筆跡及郵戳上的地名是可以看出來的,真的是希望大家可以留些機會給還沒索取的人


索取那麼多份,我會認為你是要放上網拍以高價售出


說到網拍......


http://goods.ruten.com.tw/item/qa?11090202585160


雖然沒有附上照片,但在問與答裡很明顯的就是向方馨後援會索取的照片



再根據物品所在地......桃園縣楊梅鎮 陸X小朋友,請將照片下架!!!


照片是後援會家人拍攝並且沖洗的,為的是給喜歡她的朋友作收藏


不是讓你索取後再以高價放到網拍上


攝影者對於自己的作品都是有版權,方馨本人也是有肖像權的!!!


請將心比心~~你自己也是個家族的家長!!


  


SORRY...我太火了


以上言論不代表方馨本人及後援會立場


    


最後....想問一下補寄名單的12位朋友裡


是否有人少了一張五月份and多了一張三月份呢?


請跟我聯絡一下,謝謝!!!


非常重要喔!!!


還有,請已收到的朋友在blog以私密留言告知我你的名字讓我做登記


有些朋友到奇摩家族留言或是丟即時通離線訊息給我,但是沒有給我的名字紀錄


因為很擔心大家沒收到或是弄丟囉!!


另外也請大家檢查一下是否都有1~12月各一張


有多有少都要說喔~~


因為可能手忙腳亂中有弄掉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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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愛馨~*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